4女生拒搭讪被围殴:如何看待,五名外卖员搭讪失败将女子殴打致死
如何看待,五名外卖员搭讪失败将女子殴打致死
五名外卖员涉嫌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
先来简单回放一下案情:
根据合肥警方发布的通报:
2019年7月28日晚22时许,受害人朱某某与丈夫 、弟媳张某某等家人来到位于合肥市瑶海区滨河路的一KTV唱歌。
同时,涉案人员王某(男,32岁,寿县人)、毕某龙(男,34岁,寿县人)、王某祥(男,29岁,萧县人)、岳某(男,34岁,寿县人)、仇某(男,26岁,泗县人)等人也在该KTV内。
双方在KTV吧台订包厢时,涉案人员毕某龙向张某某搭讪。因双方原本不认识, 女子 订好818包厢后离开吧台,毕某龙知悉后独自前往818包厢。
毕某龙在包厢内滞留2分钟后离开,双方未发生冲突。
当晚23时许,涉案人员王某、毕某龙、王某祥再次前往818包厢找张某某搭讪时,三人在818包厢门口与外出上洗手间返回的张某某、朱某某相遇,受害人朱某某将张某某拉回818包厢。
随后,涉案人员王某进入818包厢,与受害人朱某某的丈夫徐某某发生争执。毕某龙随后叫来涉案人员岳某、仇某等人对徐某某等人进行殴打。期间,王某多次殴打受害人朱某某头部,致朱某某当场休克。
30日凌晨,受伤女子朱某某(34岁,霍邱县人)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悉,受害女子朱某某今年34岁,有两个女儿。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瑶海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本案中,五名犯罪嫌疑人在KTV包间无事生非,纠缠挑衅不认识的女子张某某陪其喝酒,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在遭到张某某及其随行亲属的拒绝后,五人又对朱某某及其亲属肆意殴打,致朱某某伤重不治而死亡。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本案中,五名外卖员因同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这在刑法理论上属于想象竞合犯。依法应当按照处刑较重的一种罪处罚。寻衅滋事罪最高法定刑10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最高法定刑是死刑。因此本案中的五名犯罪嫌疑人将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接受刑罚处罚,根据其在共同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分别领受10年至死刑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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