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革命先烈被罚:秦朝的隶臣妾和刑徒真的吃不饱穿不暖吗
秦朝的隶臣妾和刑徒真的吃不饱穿不暖吗
这是一个非常专业的问题,首先隶臣妾在秦代既是一种身份,也是一种惩罚。指的是因为犯罪而被充作奴隶,至于具体的刑期还有所争论。而刑徒则是所有受刑人的通称。在秦汉时期,刑徒的也是有固定的口粮的,毕竟国家需要他们从事各种体力劳动,是重要的劳动力资源,所以一般不会把他们折磨致死。在今天甘肃出土的西汉竹简“过长罗侯费用簿”当中曾经记载长罗侯常惠率领使团出使,当中就有一定的刑徒,也记载了他们的口粮。共计300人的刑徒,一日可以获得二十八石八斗粮食和一石二斗的酱。汉代的一石大约是31公斤。一斗大约三公斤。核算下来每人大约可以分到一斗粮食,也就是3公斤,大约六斤左右,还有100克左右的酱。所以说,还是可以保证能够吃饱的。
衣服方面,在秦汉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做“赭衣髡囚”意思是囚犯为了表示自己的罪人身份,从衣服颜色上就与其他人不同。要穿一种特殊颜色的“赭衣”,而且有些囚犯要把部分头发剃掉以表示自己的罪行。所以,还是有衣服穿的,但是否保暖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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