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开庭遭暴力执法:如果败诉方的律师也接受惩罚会如何
如果败诉方的律师也接受惩罚会如何
1、如何界定败诉?败诉的标准是什么?
拿一个简单的案例来说,一个企业借了一笔钱,因为资金周转不开,到期没还。债权人起诉到法院,结果法院完全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你能说企业是败诉吗?为企业所聘请的律师可能会将诉讼程序所规定的时间用尽,为企业的发展赢得时间。你能说企业败诉了吗?
拿刑事案件来说,刑事案件可以做无罪辩护的有几个?无罪辩护成功的有几个?律师的价值不在于脱罪,而是按照事实、法律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的价值体现在保证程序公正、实体公正、甚至人文关怀方面,而单单在于结果。
2、惩罚的实施者是谁?
当事人?法官?还是律师自己?
就民事案件来说,当事人可以与律师约定相应的惩罚措施,比如说风险代理中约定未达到理想结果,不支付代理费。
法官不会判决律师承担责任。民事案件要求有人起诉。刑事案件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起诉或是自诉。
律师当然可以惩罚自己,而且律师总是在从自己代理的案件尤其是结果不利的案件中总结经验教训。
3、为什么不能惩罚律师?
首先律师是当事人聘请的代理人、辩护人,所有有利不利的结果均由当事人承担。因为律师不是案件事实的行为者。律师只是其他诉讼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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