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犯罪不纵容:未成年甚至幼年重大犯罪,为何不立法对监护人追加刑责,难点在哪
未成年甚至幼年重大犯罪,为何不立法对监护人追加刑责,难点在哪
刑法的基本原则就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法惩治的违法犯罪本身。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不能无边界的放大,监护人本意没有纵容未成年人犯罪,应该是也不希望未成年人犯罪,他也无法预料到未成年人会不会犯罪或者什么时候犯罪。所以以未成年人的严重犯罪行为(虽然未满十四周岁不能追究刑责,暂且这么称呼),去追究监护人的刑事责任,从犯罪主观要件上就说不过去,就会超越刑法规范的边界。
当前现代未成年人的心智成熟更早,未成年犯罪逐渐低龄化,未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严重犯罪行为频发,,却因为刑法刑事责任年龄限制,不能予以刑罚。大众呼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呼声愈加强烈,鉴于目前犯罪日渐低龄化的现状,下调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全国两会已经有代表多次提出这一提案,相信国家立法部门会因应社会发展现实,对刑事责任年龄做出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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