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去殖民化:香港法庭诉讼是用英语还是粤语
香港法庭诉讼是用英语还是粤语
额,这个新闻都有报到了滴。
首先,1997年香港回归以前,所有的法律条文都是用英语的,那时候大部分法官也都是外籍的,香港的法学教育完全以英文为教学语言,所以在法庭上都是英语大行其道,我们从一些影视作品可以略见一二。带有浓厚的殖民主义色彩。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
回归之后,香港开始推行两文三语的语言政策,两文即中文、英文,三语即普通话、广东话、英语。
但由于所有的法律条文都是英语的,而且仍然有大部分法官都是外籍,所以法学教学语言、课本仍均为英文,法条仍以英文起草,只是同时提供配套的中文翻译。
所以我们看到1997年以后: 在法庭上原则上是中英文通用,有法律依旧,香港基本法也已经做了明确规定,但只是以英文为主,这里是因为法官当中很多还是外籍,香港回归之后,这些法官因为也愿意继续留在香港,你也不可能马上解雇人家,所以存在这么一个过渡。
所以在法庭上引用的法条基本上也还是以英文为准,参考了英国法典,但是证据可以用中文提交。并且法院可为审讯以及书面文件提供翻译,法院文书实际上还是用英文书写的,但会提供翻译的中文版本给到当事人。毕竟有些当事人不懂英文。这在回归以前,也是有区别的,回归以前,是不提供翻译的版本的,要翻译自己找人,这其实是一种歧视,体现了英国人的傲慢。
我们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的日益强大,中文的作用也会越来越大,在香港法庭,英语将不会是唯一的诉讼用语,甚至地位会逐渐被中文取代。
最近,我们应该有留意到,香港警察的仪仗队已经采用中式步操和口令,这也是逐步去殖民化的表现,香港对英国的依赖越来越小,和祖国的关系必将越来越亲密,因为我们毕竟是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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