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巴事故一女孩离世:全国首例未满12岁男孩骑ofo车祸身亡巨额索赔案宣判,被告赔偿6.7万余元,如何看待这一判决结果
全国首例未满12岁男孩骑ofo车祸身亡巨额索赔案宣判,被告赔偿6.7万余元,如何看待这一判决结果
家属起诉索赔760万元,法院最后判决赔偿6.7万元。我们看看法院判决赔偿的理由:
法院认为ofo方对于受害人小高因交通事故死亡存在过错。公司对投放的ofo共享单车未尽合理限度的管理义务,该项义务除了确保投放在公共场所的车辆质量合格,还包括通过必要的技术措施对车辆使用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到本案中,是指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其车辆正常流通的情况下,城市公共区域中不特定的、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无法依通常方法取得车辆进行骑行,但涉案ofo共享单车的锁具设计未达到有效阻却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依通常方法使用其车辆的合理标准。
760万元的赔偿,这个完全就是扯淡了。我们法律对于死亡的赔偿标准和赔偿项目是有明确规定,这都是可量化的标准。对方提起760万元的赔偿,这个只能让自己额外承担诉讼费用。不过这是一审判决,至于双方是否会上诉,这尚未得知。法院认为ofo方应当对于车辆的使用资格进行审核,这个确实没错。不过这个审核应当是建立在通过合法的方式进行开锁,这起事件的男孩若是通过非法手段开锁并骑行,那这个事故就不能归责于ofo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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