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军火成车展顶流:如何看待李佳琦一个人能干掉60%的上市公司
如何看待李佳琦一个人能干掉60%的上市公司
题主的问题混淆了概念
李佳琦的网红经济模式是属于商业流通领域,而我国绝大部份的上司公司是生产制造领域。不同领域的主体怎么能简单类比呢?
A股上市公司中,超市、百货类的企业如永辉超市、华联综超等也就五六十家,加上贸易类的也不超过两百家。李佳琦和它们勉强可以类比,和别的公司怎么比?
拿同属商业的永辉超市来比比,市值近八十亿美元、年销售额近百亿美元——网红们还得加倍努力才可能追上。
如果说仅比较产生利润的能力,那流通领域本来就比生产领域有天然的优势。比方说,农民生产出一斤大蒜,只卖几毛钱、一块钱,可商家通过各种炒作,到了消费者手里是十几块钱,中间产生了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利润。你能说商家干倒了农民?虽然从利润上讲确实如此,可别忘了,离开蒜这个基础商品,商家的利润也就成了无本之木。
李佳琦们的能力是体现在商品的销售上,商品是必需的媒介和载体,离开商品,能力如何体现?生产和销售是社会经济的不同环节,不存在谁干倒谁。没有竞争关系,也没有可比性。
网红经济模式处在时代风口,享受超级红利是正常现象
由于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和通信技术的发展,催生了网红经济这一新生事物,对传统商业模式来说是一种颠覆。用网络偶像带动商品销售的方式未来可能大行其道甚至一定范围内成为主流模式。我们自然不应该低估它的能量,李佳琦、薇娅、李子柒们的走红印证了这一点。
媒体传得火热的李佳琦一年赚2亿、李子柒一年赚1.6亿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人们对新生事物的狂热和追捧所致的商业后果而已。都说风口上猪也会飞,何况是鲜活的偶像级人物呢。再说了,李佳琦们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们背后有规模不小的团队来提供各方面支持。题主说的“一个人”也不够贴切。
A股市场确实充斥着无数的垃圾企业,年利润不到二亿的企业也确实有两千多家,不过这是由复杂的原因造成的。如果由此得出“一个人干倒60%的上市公司”的结论也太简单粗暴了。就像我们不能说一百万的商业炒家(假设数字)干倒八亿农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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