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4口遭邻居砍伤:浙江台州一夫妻将重病老人抬进邻居家,被砍伤,你怎么看待此事
浙江台州一夫妻将重病老人抬进邻居家,被砍伤,你怎么看待此事
小宝说:为侵害他人利益而将自己的老母亲作为要挟,不仅有违伦理道德,更是违法。自作孽,不可活!
事件的经过有些离奇:
1、杨某、郑某某夫妻打算在邻居门前的菜地上建房,未获得相关部门批准。于是夫妻俩认为是邻居从中作梗。
2、2016年9月5日,夫妻俩将已经是植物人状态的老母亲抬进邻居家作为要挟,逼迫邻居同意他们建房。
3、邻居想要关门阻止,但是没能成功,夫妻俩将老母亲直接丢在邻居的厨房,并且离开。邻居无奈报警,并且将其老母亲搬至房外。4、当两夫妻得知老母亲被搬到外面时,赶回来想再次将老母亲搬到邻居家里,这一次邻居为了防备,手拿两把菜刀在门口阻止。期间与夫妻俩发生肢体冲突,将夫妻俩砍伤,并且自己也受伤了。
5、事发当天双方都被行政拘留,事后邻居因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法院判决邻居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责。
将母亲当作要挟他人的条件,实在可恶可恨。
这夫妻俩还真是挺奇葩的,要在人家门前的菜地上建房子,本来就不是个人能够决定的,土地不是属于个人的,可不是你想建啥就能建啥。而相关部门没有批准他们建房,就将此事迁怒于邻居,也实在太不讲道理了。就算真是有邻居不同意的成分在里面,也没什么好说的,人家到你家门前来建房子,大部分人都不愿意的吧。要是邻居要去他们家门前建房子,他们十有八九也不会愿意。
更可恶的是,将自己的老母亲抬到邻居家里作为要挟,完全已经没有任何孝心、人性了,把母亲当作什么了?可能在他们心里已经不是一个人了,变成了一个可以利用的物体。更不用提什么亲情、孝道了。真是让人愤怒。
贼喊捉贼,夫妻俩不服上诉,这一次判决的“正当防卫”深得人心。
这夫妻俩可能连基本的道德底线都没有吧。明明自己利用自己的老母亲,去要挟人家,去侵害了人家的利益,人家保护自家的财产不受侵害而阻止他们,他们倒还要倒打一耙,起诉邻居故意伤害。邻居也是无奈反抗,夫妻俩也欺人太甚了。把自己的老母亲遗弃在邻居家不说,知道邻居将母亲移出来以后还要再次将老母亲抬进邻居家里,步步紧逼,好像他们还有理了。在一审判决为邻居正当防卫后他们还不服,还要求邻居赔偿他们损失两万多元。
幸好法院的判决并没有偏向这一对夫妻,即使一审判决后他们上诉,二审也仍然维持原判,邻居没有错!最终能够让正义得到伸张,要为法院的判决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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